浙江中路典当业务的详细办理程序典当相关知识及一些典当窍门怎样找到我们及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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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7016666
传真:87080322
信箱:test@hzcnc.com
经营地址:杭州建国北路1号
(五洋宾馆1楼)
 
 

            

 
 

■ 当户应提交的资料 
当户(抵押人、下同)属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非法人代表的,应提交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当户属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核对。 
■ 评估、当金的支付及当期的确定 
本公司采用现值评估法,由专业评估师进行价值评估,价格较高的物品,亦可由权威部门评估鉴定。当金支付一般按评估价格的50%即付,变现率较高、典当期限较短的,当金可支付至评估价格的80%。本公司设定当期为一至三个月不等,到期不能赎回的,当户应于期满前5日内持当票来本公司申请续当,续当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个月。 
■ 当物保管 
由典当行封存的当物在典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坏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的120%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当物损坏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 当票挂失 
当票是当户赎回当物的重要依据,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发现遗失应及时持有关证件来行办理挂失,若挂失前当物已被冒领,本行不负责赔偿。 
■ 注意事项 
客户必须具有当物的所有权,必须本人亲自处理且年满18周岁。 
■ 下属物品不能典当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财物;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3、易燃易爆物品,已被质押或者担保的物品;
4、脏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5、不能强制执行或者没有有效证件证明其合法来源的其他物品;